《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施行专题解读会

发布时间:2018-04-28 16:17浏览次数:

时  间:  2018年4月28日上午10:00

主  题: 《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施行专题解读会

地  点:  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人:  朱益民  省商务厅副厅长

      申广祝  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副处长

主持人:  朱益民  省商务厅副厅长

相关政策:江苏省开发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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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益民: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全省商务事业特别是开发区发展给予关注和支持。《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经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将于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条例全文已在《新华日报》进行了发布,省人大法工委和财经委也在省人大门户网站通过视频访谈方式进行了宣传。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江苏自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南通和连云港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始,已走过了34年的建设发展历程,经历了探索起步、蓬勃兴起、发展提高、创新驱动等发展阶段,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开发区发展之路,开发区建设发展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立足新时代、新起点,江苏开发区仍然肩负着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全省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承担着为全国开发区建设发展探路的历史使命。《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为全省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今天专题解读会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起草过程,二是安排了互动交流环节,我们开发区处的申广祝副处长也在座,各位媒体朋友一会儿可以就《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情况向他提问。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起草过程。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我省开发区的建设也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变化。原有的《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要求,亟需制定一部契合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实际的法律法规,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新时期全省开发区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

省人大对开发区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高度重视。去年3月,《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被列为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由我厅牵头承担此项任务。我厅成立了由马明龙厅长任组长,我和耿云祥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厅开发区处、法规处、综合处等相关处室及厅法律顾问为成员的条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严格按照立法计划安排,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统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与开发区建设发展相关的文件。二是专程赴兄弟省份学习了解开发区立法相关情况,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三是广泛听取开发区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初稿形成后,又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类开发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履行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于2017年5月正式上报省政府。

根据立法程序,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进行了专门审查和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工作机构以及13个设区市、3个省直管县的意见,并会同我厅赴南京、扬州进行立法调研,同时在江苏政府法制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汇总反馈意见后,省政府法制办及时会同我厅对征得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充分吸纳了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中意见分歧较大内容,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对相关条款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于8月15日形成《条例(草案)》(修改送审稿)。2017年9月1日,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开发区立法工作。2017年9月24日,《条例(草案)》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审议(一审)。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征求了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在江苏人大网上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公丕祥带领法制委、法工委、财经委和省商务厅赴南通、盐城进行调研,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负责人、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以及开发区企业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法工委多次会同我厅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研究分析,对草案逐字逐句进行审改完善,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了省有关部门的意见。

2018年1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上就是《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起草过程。

下面进入交流互动环节,各位媒体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的内容主要聚焦哪几方面?

申广祝:

《条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发展的重要文件为依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进行全面系统的统筹和规范。主要内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发区的发展方向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开发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的定位,《条例》强调全省开发区建设的目标是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和便利创业创新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二)开发区的规划布局

考虑到开发区的规划与建设是推动开发区健康发展的源头工作,《条例》规定省和设区的市要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内容,明确开发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环境评价、用地标准等方面的条件,鼓励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质量效益高、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进入开发区。

(三)开发区的整合优化

为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开发区发展格局,《条例》对开发区整合优化、转型升级提出要求,开发区报批设立、升级、更名、调区等重大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法定程序作出规定。为增强开发区内生发展动力,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细化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开发区实行优胜劣汰。

(四)开发区的管理体制

《条例》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是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规定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规划、投资项目审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具体职责。

(五)开发区的服务保障

《条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创新、汇聚人才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将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所涉及的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范,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新华社记者:

刚才听朱厅长介绍,江苏开发区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请问我们开发区的成就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申广祝:

开发区是江苏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靓丽风景线。江苏是全国兴办开发区时间最早、数量最多、发展最快、规模最大、效益最优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40年来,开发区的成就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理念不断提升。从1984年国家批准设立南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江苏开发区发展经历了探索起步、蓬勃兴起、发展提高、创新驱动四个阶段,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从小到大、由弱转强。在发展理念上,坚持与时俱进,经历由追求数量扩张到追求质量效益提升的深刻转变。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全省开发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为目标,以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为导向,精准定位,加快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发展格局,依靠体制机制和综合投资环境的优势来增强投资的吸引力;建立和完善激励创新创业的内生增长模式的体制机制,着力激发开发区发展动力;坚持市场化取向,发挥市场机制对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色、江苏特点的创新发展之路。

二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从产出总量看,全省开发区创造了全省1/2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了全省4/5的进出口总额,吸纳4/5的实际使用外资,开发区内从业人数达到1200多万人。从产业素质看,外商在江苏投资的高新技术产业,90%以上设在开发区。从园区类型看,由单一加工贸易为主向“一区多园”形态发展。从发展路径看,加快由粗放型发展向创新型发展转型、走生态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强环境保护成为全省开发区发展的新共识。

三是功能布局不断优化。类型齐备、功能完整、布局均衡是江苏开发区的一大亮点。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131家,其中国家级46家、省级85家。国家级开发区中,包括26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全国的12%;17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全国的11%,均居全国第一。率先实现了每个设区市都有国家级开发区、每个县(市)都有省级开发区的总体布局,并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设区市国家级高新区全覆盖的省份。全省开发区结构布局日益完善,功能配套更趋合理,整体建设水平全国领先,构建了经开区和高新区优势互补,海关特殊功能区内外资源共享,苏南、苏中和苏北区域联动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四是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不论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昆山市自费建设开发区走出了“昆山之路”、苏州工业园区开创两国政府间合作的国际合作典范,还是现在的苏州工业园区全国首个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域;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这些全省开发区发展中探索出的宝贵经验,都是未来开发区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宝贵财富。

江苏广电新闻中心记者:

我们注意到,全国很多省份都有开发区条例,与其他省份相比,我省《条例》发展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申广祝:

一是立法时间最早。江苏是全国率先开展开发区立法的省份之一。在国家尚未出台与开发区有关的立法的大背景下,1986年12月,我省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明确了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的职责和享有的优惠政策,对推动我省开发区在建设初期快速发展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条例次数最多。1986年条例颁布之后,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我省开发区的建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我省分别于1993年、1997年和2004年对《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

三是立法内容最新。此次制定的《江苏省开发区条例》一是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要求,体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归根结底,是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文件精神,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9号)。三是体现了江苏探索“放管服”改革、“3550”改革的新实践。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条例》从哪几个方面对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申广祝:

(一)完善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理体制

一是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明确开发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应当依托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二是规定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职能机构。三是鼓励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管理模式。四是要求开发区管理机构与行政区人民政府合并的开发区完善政府职能设置,体现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点。

(二)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行政权限

一是根据目前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开发区充分授权,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将经济管理、投资服务等权限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二是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具有的行政授权,使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

(三)优化开发区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是促进开发区人才发展,鼓励在开发区内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高层次人才在开发区创新创业以及支持开发区按照规定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核制等。

二是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开发区财政机制,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核算制度,并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并规定开发区应当加强债务管理,提升稳健发展能力。

三是保障开发区用地,规定开发区应当依法合理、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对有关重点项目、创新项目给予用地支持和对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开发给予优惠政策。

江苏经济报记者:

省商务厅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有哪些举措?

申广祝:

《条例》的出台,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商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我厅已将《条例》的贯彻落实列入2018年开发区建设的重点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是加强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讲座等方式,使全省开发区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自觉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公众宣传《条例》,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健全完善《条例》实施的配套保障机制

我们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推动形成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新局面。一是编制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开发区的数量、规模、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明确各类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促进全省开发区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江苏省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开发区动态管理,引导和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调研了解全省开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推广在落实《条例》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朱益民: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开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阶段,我们将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加大对《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具体要求,在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转型发展过程中,高举改革旗帜,坚定改革方向,把握改革目标,一体化贯彻、系统化提升、项目化推进,力争把开发区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和便利创业创新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中发挥更大作用。

由于时间原因,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感兴趣的问题,欢迎与我厅继续沟通联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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