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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09:35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

近期,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和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和消防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苏安〔20235号),省消委办下发《关于推进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苏消委办〔202340号)《关于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023年度上半年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的通报》(苏消委办〔202342号)和《夏季高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苏消委办〔202343号),就加强近期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通知》《通报》和《工作提示》随文转发,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清醒认识商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半夜惊醒、睡不着觉”的高度警觉,牢记安全与行业发展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补齐行业安全发展短板,把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聚焦重点场所,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入扎实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根据当地政府和消委会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场所,抓好商务领域重点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大检查、大体检、大整治、大改造、大宣传”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城镇燃气领域存在的“气、瓶、阀、管、网、环境”等六大问题,配合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好燃气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压紧压实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商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刨根问底、过问结果,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追责问责向前延伸,把责任压得更紧、扛得更牢。要聚焦企业主体责任10项整治重点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类展览展会、促消费活动主承办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指导行业商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安全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要结合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促干”最新指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积极主动抓落实,聚合众力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聚焦实际问题抓落实,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一体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提升年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隐患单位加强整改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当前,各地消费促进活动密集展开,群众旅游出行、购物消费意愿激增,各类风险隐患交织,消防安全风险大幅上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确保各项风险防范举措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地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商务厅安委办。

 

 

 

江苏省商务厅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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