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1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苏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涉水事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厅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98条,开设9个专题集中发布权威信息。推出“幸福河湖进行时”“两会看水利”等系列报道,发布新闻1100余篇。通过专家解读、图说图示、在线访谈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结合行业特点推进水利数据公开,实时公布全省水情、雨晴信息,每日公布重点河湖水文数据,每月公布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每年公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5件,其中网站申请39件,信函申请6件;申请类别包括水利规划、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农村水利等方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集中公开80项规章和129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厅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新闻发布,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组织各阶段宣传,聚焦水利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针对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全年举办7场新闻发布活动,组织、接受媒体采访50余次,厅领导做客省电视台政风热线、省政府在线访谈,多次发表署名文章,加强权威发声,积极引导社情民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网站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网站新闻信息发布规范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新闻信息的发布流程,落实网站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定期开展网站运行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网上调查、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化网上政民互动,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年办结政务咨询426件。强化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第一时间转发国家和省重要政策信息,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官方微博发布水利信息40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水利信息382条。

(五)监督保障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要点,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厅机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对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厅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举办全省信息宣传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平台仍需优化,确保信息公开充分及时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全面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持续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划和项目等,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广大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合理优化栏目设置,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高网站综合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