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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构建市域政务无人机体系

信息来源:扬州市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10-17 10:11 浏览次数:

近日,扬州市政府办牵头政法、数据、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构建市级无人机体系。

围绕“市域统筹”1个基调。市政府研究制定《扬州市政务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管理细则(试行)》,对基础建设、部门职责、申请使用、空域审核、智能算法等进行了明确。由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构建市级无人机体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

确立“共享共用、平战结合”2项原则。政务无人机在治安管理、刑事案件侦察、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交通管理等多个社会领域发挥实际作用,不仅大幅提升工作效能,也为公共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今年汛期来临前,无人机巡河70余次,发现阻水埂坝、河面浮萍19处。暴雨期间,及时发现积水点,第一时间推送给相关职能部门,支撑各部门指挥协作、高效处置。

打造“全域覆盖、全时响应、全面赋能”3大体系。近年来,扬州先后增建2架应急单兵直升无人驾驶航空器、71个政务无人驾驶航空器方舱、284个便携式无人驾驶航空器方舱,形成“2+71+284”的政务无人机集群,基本实现对扬州全域情况的实时巡查和监测,助力立体化布防、可视化指挥、精准化决策。目前,累计起飞无人机2421架次,飞行里程4474.33公里,开展日常巡查2600余次,火场侦查11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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