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交通运输局推动涉路施工审批监管协同管理
发布日期:2024-08-28 13: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按照省厅强化审批监管协同配合试点任务要求,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市局《市交通运输审批和执法监管闭环工作机制》要求,厘清职责边界,加强协作配合,在普通国省道公路涉路施工活动巡查、审批、监管等环节逐步形成了密切配合的闭环机制,取得了“1+1>2”的监管成效,提高了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联勤联动机制,促进巡查处置协同配合。为进一步推进涉路施工许可与路政执法管理联勤联动,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徐州市交通运输审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市公路中心、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制定印发了《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涉路施工管理和重点公路附属设施保护联勤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勤巡查、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定期会商机制,切实提高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效能。今年以来,市公路中心与执法支队针对涉路施工活动、重点公路附属设施,先后开展联合巡查3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共同约谈违法涉路施工建设单位2次,协同处置违法涉路施工行为22起。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审批监管无缝对接。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审管衔接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公路中心与执法支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审管对接专员,建立推送、认领审批和监管信息、沟通协调审管问题等相关机制,实现公路巡查信息、涉路审管信息、路产档案信息共享。为使审管信息实时共享,在交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增加执法支队监管人员账户,在涉路施工许可批准后,同步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主要情况书面抄告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和公路中心建立涉路工作联系群,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协同、早处置,提升涉路施工审管协同信息化水平。

三是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审管协同高效开展。公路中心严格履行涉路施工行业管理职责,做好涉路施工许可审批事前技术把关,配合执法支队开展涉路施工活动合规性指导,针对技术复杂涉路施工许可事项,建立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合勘验、联合评审制度,实行全流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公路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执法支队发挥执法监管优势,着力提升审管协同成效,大幅提高管理效能,确保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顺利实施。涉路施工审批监管闭环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市公路中心按照信息互通、联勤协作、联动处置的原则,形成了密切协作、运行顺畅、管理高效的涉路施工审管协同机制,强化了公路行业监管,切实做到了重要路段全覆盖、联合处置高效率、事中事后严监管,较好遏制涉路施工违法行为,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稳步提升,协同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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