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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保障

省财政厅

  建设高水平大学是落实“两聚一高”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在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省财政一直把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支出责任,按照“保基本、抓效益、促提升”的理念,持续增加投入,助推高校内涵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一、完善生均拨款支持政策。省财政逐年提高省属高校财政生均拨款基本标准,高校财力显著增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物质基础全面夯实。财政生均拨款政策为高校保运转、重内涵提供了制度性、常态化的保障,侧重公平、兼顾效益,有效扩大了高校自主理财权。2017年,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12000元,是2010年的2.5倍。生均拨款总额从2010年的52.8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65.7亿元,增长214%。纵向看,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已达到中央高校标准;横向看,生均拨款水平高于广东、浙江、山东等省;部分学科研究生的拨款标准还高于同类中央高校的拨款标准。在生均拨款基础上,根据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设置师资系数,将生均拨款与专任教师数量、学历职称情况等相结合,引导高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在一些领域进行积极探索,比如,对国家试点学院按照5万元标准安排年生均财政拨款,将航海、畜牧兽医专业拨款系数提高到2,对乡村定向师范生每生每年增加1500元拨款,等等。2017年,省财政还安排省属高校离退休费等27.4亿元,年初预算拨款总额达到193.1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服务于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稳定生均拨款标准,适度调整优化生均拨款系数,探索建立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和分类支持机制。
  二、稳固四大专项支持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通过优化整合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品牌专业建设、协同创新计划和特聘教授计划四大专项,累计安排资金111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省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专项的实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专业‒师资‒学科‒产学研用同步发展的体系,是一套“组合拳”,既层次分明又相互衔接,为我省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积累了先发优势,还将继续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核心基础”的总体要求,坚持“面向所有、力度不减”原则,继续滚动支持所有本科高校实施四大专项,确保今后几年年度专项经费总额保持在17亿元左右。同时,将按照简政放权、聚力创新、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快修订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设有利条件促进高校加快专项支出进度、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需要强调的是,根据近年预算执行情况,四大专项支出进度总体偏慢,有的甚至不到50%,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的问题。
  三、建立综合奖补支持机制。除“专项”项目外,2017年省财政已安排资金,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综合”项目实施,经费总额不低于7亿元。为突出综合奖补的特点,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听取并采纳有关高校的意见,最大限度放权,优化综合奖补支持办法。这里,我就综合奖补支持办法作几点说明:一是全面扩大建设高校资金使用自主权。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资金用途,除三个“不得用于”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均可使用。二是资金称为“综合奖补资金”,与以前的“专项资金”有所区别。对建设高校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方向等,不要求一般意义上的“专款专用”,而是强调学校统筹、整体推进。三是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奖补资金不得用于省内高校间的全职人员引进。四是继续强化预算约束。建设高校完全自主编制预算,但预算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避免少数高校随意变更、缺乏长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比如支出方向发生根本变化,必须正式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五是落实责任制。建设高校法定代表人对综合奖补资金管理负总责,校内要建立广覆盖、可追究的资金管理责任制,严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层层落实,不留盲区。要完善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主动在校内外公开有关财务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体现高水平大学同时具备健全的治理体系和优秀的治理能力。
  四、强化绩效评价支持导向。高水平大学建设,是一项以竞争性为主的系统工程。如果说生均拨款政策主要解决的是公平,那么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和综合奖补解决的就是效益问题,目标定位是在江苏高等教育的高原上凸显高峰,让高原更实、高峰更高。强化绩效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和开放淘汰,是保障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从财政角度看,就是经费安排与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实现同等类别内差异化支持。省财政厅将配合省教育厅研究部分专项建设期满后的绩效考核与后续支持工作。去年,已对59个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考核,分出A、B、C三个档次,大致数量比例为42:41:17,并且实实在在与资助经费挂钩,A类力度不减,B类资助经费减少20%,C类暂停安排经费,2017年专项经费已照此标准下达。今年年底,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将到期,明年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也将到期,都要进行考核评价。因此,高水平大学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不减,不等于学校和项目数量不减,不存在身份固化、“免试录取”。综合奖补资金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安排,被确定为重点支持和培育支持的高校,都将直接获得相应经费支持,暂不体现差异;明年如果还在综合奖补支持范围内,将根据建设绩效安排该校奖补资金。

 

 


发布日期:2017-06-27 09:55:56来源:江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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