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验收和遴选结果的通知 苏协创办〔2018〕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苏协创办〔2017〕1号)、《关于开展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验收和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协创办〔2017〕4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绩效评估结果为C等的10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整改验收,同时对培育建设的12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立项遴选。经考核报告受理与公示、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定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验收和遴选结果,现予以公布。 各牵头高校及协同创新中心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有效对接实体经济,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验收和遴选结果.docx 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