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关于2021年第10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0 08:48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等法律法规,我办对近期申请人民防空监理乙级以下资质的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21年第10批审查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审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反映。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

 

 附件:2021年第10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地址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人防办窗口,邮编:210029,

 联系人:王颖华,联系电话:025-83666235;

 地址二: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1号,邮编:210013,

 联系人:石巍,联系电话:025-86339626。


       2021年第10批人民防空监理资质认定结果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办理业务

认定结果

1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89

单位名称变更(承继其子公司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材料符合要求

2

江苏钜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11188号融和大厦北区1301

单位名称变更

材料符合要求

3

江苏中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南理工科技创新园区

单位名称变更

材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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