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422/2024-00114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法律服务,普法宣传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 2024-05-14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32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文        号 苏司〔2024〕8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
 

省公安厅:

经研究,现对程雪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该提案充满人性关怀,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未成年被害人在升学、就业甚至入伍时所受歧视问题,大幅度降低隐私扩散风险,实质保护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等多项权利。要更好的发挥该制度效能,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必须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被近亲属侵害,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

六大保护体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近年来,省司法厅始终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模拟法庭大赛”等系列活动,强化“法润江苏”普法平台,设立妇女儿童保护专栏,深入浅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以法治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全省共建32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全省近8000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征集制作微动漫、公益广告等普法资源100余条,持续开展22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活动,吸引5000万人次的观看,新增建设涉妇女、未成年人的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和配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教育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教育有机融合,进一步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保护新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的建立、推广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是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不断推动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强化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已经明确检察院、法院、教育、妇联等部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职责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法治宣传联动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动各部门在建立推广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上形成共识,多条线开展被害人保护工作。

二是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提升青少年防范意识。深入开展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模拟法庭大赛”“法治第二课堂”等系列活动,结合“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暴力、防性侵害等法治教育,推广法治入学礼、法治入队礼、法治成人礼,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典型案例教学。同时,持续深化“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通过联合省法院编辑出版《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青少年版)、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发放民法典宣传口袋书等形式,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进乡村,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提升源头预防效能。联动教育部门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担任法治副校长,优化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将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开展学生保护等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纳入普法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入家”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引导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受伤害事件发生。

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等内容,为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强化政策支持。以落实省政府“提升500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建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开通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指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名优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侵害”。

 

 

                  江苏省司法厅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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