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818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2024-07-04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3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49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15:36浏览次数:

顾晓东、徐圭逊、李军、顾菊平、钟锦德、徐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太湖精准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2023年,太湖水质藻情达到2007年以来最好水平,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Ⅱ类和Ⅰ类,总磷、总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5%和9.9%,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流域206个重点断面优Ⅲ比例达96.6%,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提升到“优秀”等级,连续16年实现安全度夏。

一、有序推进太湖生态清淤。生态清淤是遏制内源释放、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江苏省太湖生态清淤专项规划》,计划2022—2025年实施太湖生态清淤1800万方,2023年已完成生态清淤450万方。今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开展清淤工作核查,为省级资金补助提供依据;开展太湖清淤的水生态、水环境跟踪监测,为科学实施清淤提供参考。

二、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省环境监测中心每年组织开展太湖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水生生物类群监测,利用环境DNA监测技术开展太湖鱼类物种组成调查监测。省农业农村厅依法组织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联合相关部门严格管理太湖涉渔涉水行为,严厉打击太湖非法捕捞,科学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太湖渔业资源呈现良好恢复态势。太湖鱼类物种较“禁捕”前大幅增加,太湖“三白”之一的白鱼以及重点保护物种——中国淡水蛏在全湖主要湖区均有检出。流域29个县(市、区)基本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白鹤、白头鹤、黑脸琵鹭、黄嘴白鹭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近年来陆续在流域范围内被发现。2023年,完成太湖生态岛湿地修复807亩,太湖流域湿地保有量稳定在59.6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3.8%。

三、持续提供“两山”实践政策资金保障。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22年,我省出台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省级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生态资源交易、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吴中区作为试点之一,重点围绕太湖生态系统修复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一方面筑牢太湖生态安全屏障,另一方面带动区域绿色产业转型升级与乡村振兴。我厅大力支持各地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截至2023年,我省太湖流域创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引领全国的典型案例。二是提供资金保障。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订“生态岛”试验区奖补办法,出台“环基贷”金融支持政策,联合省有关部门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机制,为40支绿色债券实施贴息7007万元,累计发放“环保贷”1.21亿元、“环保担”4.05亿元;针对太湖清淤,省财政厅协调整合财政支持太湖治理和水利发展两项政策,集成建立治太资金和水利资金共担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安排补助资金450万元,支持吴中区推进西山岛“生态岛”试验区建设。三是鼓励科技创新。省教育厅积极指导高校围绕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评估等工作开展科技创新,引导高校与企业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

当前,太湖水质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临界期、关键期、窗口期,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加强太湖精准治理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推进生态清淤和退圩环湖工程。省水利厅将指导苏州市编制东太湖清淤工程方案,加强东部湖区应急清淤论证,探索开展东太湖围网拆除区清淤并及时开展跟踪监测评价,在取得成效后逐步扩大清淤范围,高质量完成年度太湖生态清淤任务。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研究制订生态清淤工程资金补助办法,细化清淤工程资金补助要求,开展清淤水生态环境绩效跟踪评估。支持吴中区实施退圩还湖,扩充太湖水生态环境容量。

二是指导“两山”基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我厅将继续做好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培育指导工作,为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模式;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推进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生态岛”试验区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筛选,落实省级资金奖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的统筹推动力度,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指导吴中区在持续加强太湖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与保护。我厅将加快制订《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组织对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成果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环太湖区域保护协作。省教育厅将推动高校围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的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加大重点问题攻关,鼓励科研创新团队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渔业资源监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工作。

感谢对太湖治理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太湖治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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