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第7期

发布日期:2024-09-25  18:28    

【重要信息】

  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实地调查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

  省普查办联合高校签订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和合作高校交流培训会在南京召开



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实地调查工作推进会

在南京召开


  9月3日,江苏省普查办召开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实地调查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部署“四普”实地调查阶段各项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实地调查进展情况,正式组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组,与东南大学等8所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省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南京博物院党委书记拾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邵学文主持会议,苏州市吴中区、如皋市的基层普查机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近十年来我国最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

  会议认为,“四普”转入实地调查阶段后,特别是省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以来,全省各级文物部门积极响应、综合施策、精心组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各地要充分利用秋冬季便于野外工作的良好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提高数据质量。发现实地调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让支持文物普查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

  省普查办全体人员,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组专家代表,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8所高校相关院系代表,各设区市普查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省普查办联合高校签订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发挥江苏高校资源和专业优势,省普查办邀请部分省内高校建筑学、考古学等相关院所作为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合作单位,鼓励相关专业老师和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与文物普查工作,为文物普查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省普查办将指导各设区市普查机构建立健全高校参与文物普查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9月3日,省普查办和各高校代表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战略合作单位包括:南京大学历史学院、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苏州大学金螳螂建筑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与发展研究院)、苏州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和合作高校交流培训会在南京召开


  9月14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南京组织召开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和合作高校交流培训会。省普查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组部分成员,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8所高校教师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普查办通报了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普查标准、著录说明、信息采集规范等政策、技术内容,以及《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指南》编制工作情况作了说明。

  东南大学教授朱光亚、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张敏等专家学者对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建言献策。专家们表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推进文化遗产系统化保护具有重要作用。要以文物价值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和基层文物保护力量,推动各级文物部门和高校的具体合作。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实地调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省普查办表示,将在近期组织省专家组和合作高校,深入普查一线开展调研和督导,切实推动实地调查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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