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1 09:55 信息来源:减灾处 浏览次数:

苏应急函﹝2023﹞100号

管兆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基础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基础数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提出,“建设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提升智能感知、云网环境、数据共享、应用技术等基础支撑能力”。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就“系统搭建数字政府主架构、坚决打通数据共享‘大动脉’、切实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驱动力”进一步作出部署,建立健全以数据实时共享接口调用为主的对接机制。

二是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我省成立了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上海、浙江、安徽签订数据标准创新合作协议,组建全国信标委“长三角”数据共享开放区域组,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各部门在公共数据收集获取、目录编制、共享开放、更新维护等方面的职责,为全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进7大类73项标准规范建设,已发布《政务大数据数据元》等7项地标,印发《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范》等7项规范,推进制定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加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规范,初步建立了我省公共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三是推动数据汇聚共享。省政务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101号)部署要求,2022年4月起,按照全覆盖、穿透式要求,集中开展数据汇聚治理攻坚行动,摸清了省级94家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家底,实现省级部门数据全量汇聚;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全流程标准化治理,建立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常态化汇聚治理和异议数据处理机制,出台了《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电子证照管理规范》等13个规范文件;开展数据多源校核与动态更新,建成15个主专题库。同时,加强数据动态更新监测,对未按更新周期归集汇聚的数据,及时向部门发出更新提醒并督促按时更新。2022年,省公共数据平台新增发布目录20231类,新增资源15880类,统一受理2747次需求申请,接口调用28亿次,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5.6%,有力支撑“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长三角一体化”等应用服务。

四是强化云网基础能力。省政务办有序推进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省级政务云已承载80个省级部门(单位)461个非涉密业务系统,实现新增系统全部上云、存量系统逐步上云。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到村全覆盖,完成省市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建成省级安管平台和运管平台。建设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市级平台、横联省级部门的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省级平台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林业等涉灾部门实现对接。

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情况

2020年,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紧扣应急管理部门对于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平战结合、全面监测、详细分析、充分研判、合理指挥、快速发布”的需求,全链条服务于自然灾害灾前、灾发、灾中、灾后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的风险早期识别、风险防控、综合决策、应急快速反应等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针对我省所面临的自然灾害威胁,我省加快推进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应急管理信息化2019年第一批地方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0〕27号)的相关要求,围绕江苏省内地质、海洋、水旱、地震、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以提高我省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和预报预警能力为建设目标,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的重大风险与隐患区域,构建起覆盖重大风险隐患的多层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实现跨地域、跨层级、跨系统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风险提供有力支撑。目前,该项目建设正进行系统功能调试、后续完善等相关工作,系统建成后将基于共建共享理念,向我省相关涉灾部门全方位开放,服务全省防灾减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提案指出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领域的高频、实时数据依然分布在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林业等主管部门”、“现在的预警基础实时数据并没有充分共享”等问题,我厅将全力配合省政务办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字化转型。加强与住建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气象局、地震局等部门协同,合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基础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我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字化转型。

二是建立健全数据标准体系。全面对接国家标准,对不符合的进行清理规范,注重与国家各类平台连接和贯通,实行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运行。推进实施《江苏省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大力开展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应用、技术等领域标准建设。研究制定“一朵云”、“一张网”、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建设等相关标准。加强数字政府标准应用和推广,为自然灾害数据共享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切实加强数据共享服务。完善全省人口、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围绕我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基础数据共享体系建设,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及时更新数据,强化数据精细化管理和快速传输共享,开发数据服务接口,加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主题库,健全数据治理规则和共享标准,提升数据质量,更好地满足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需求。提升省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交换能力,在基本实现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涉灾部门实时数据流对接共享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路径,实现数据快速有序共享。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预报预警工作。目前,我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一期)项目已基本建成,下一步将鼓励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等参与系统、模型的完善和应用工作,通过数据、模型和方法的共建共享,提升公共和社会力量防灾减灾预报预警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我省自然灾害综合分析研判和预警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防灾减灾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基础数据的共建共享等工作,推动我省防灾减灾工作上台阶。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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