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5:23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2023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和“小切口、抓关键”,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现将我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梳理分析我厅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优劣势,根据现存的差距、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措施,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整改方案,组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落地。

2.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立法进程。接续完成《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启动《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及汽油危险作业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着力解决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适用难点问题。

3.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一体推进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每月组织风险研判,在燃气爆炸、危化品道路运输、体育馆坍塌、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安全生产提示函》。

4.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标准化定级相关工作制度,优先评审危化、冶金、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做好2023年度企业标准化定级申报,出台《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标准化通用评分细则》,健全完善规范工作机制。优化省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二级标准化定级全流程网上运行。

    (二)持续推行政务服务改革

    1.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根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组织编制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梳理确认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根据法规调整全省应急管理权力事项16项。协调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纳入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2. 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情况自查,针对三个方面26项内容逐项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将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列入全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统一办理标准、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应用信息系统优化审批服务。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服务入口、统一应用支撑,整合集成了存量业务系统10余个,与省政务服务网的法人库、自然人库实现了身份认证,实现了“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三)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

 1.完善预案体系提升救援能力。制定《江苏省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工作方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季度、月度会商研判。编制厅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处置一图一表一模版,规范厅内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流程,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编制《长三角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长三角防汛防台风联合演练、煤矿水灾事故应急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指导督促企业开展以岗位现场处置和疏散逃生为重点的演练,增强企业员工事故初期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2.强化物资保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增补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太仓队、水域安全应急救援队两支队伍,弥补我省危化救援、水域救援领域短板弱项。编制并印发《江苏省省级应急抢险救援专用物资前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前置物资管理职责和调拨使用规程。

3.夯实科技支撑智慧应急初具成效。积极开展“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在全省遴选典型案例推广,实现“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改造综合应用平台、指挥信息网等系统,集成森林防火、气象预警等厅内外主要业务系统10余个,已立项的“急用先建”等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我厅“智慧应急”工程荣获2023年数字江苏优秀实践成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推广首批执法队伍规范化示范点创建经验,细化完善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完成第二批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指导帮扶第三批次创建单位对标先进、加快创建,积极推动各类功能园区及派驻中队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乡镇安全监管和消防救援力量有机统筹,不断巩固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持续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分析研判中小型工业企业、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风险特点,利用执法信息化系统精准统筹重点执法对象。加强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赴南京、扬州等地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督查检查,实时跟踪进展情况,针对无证动火作业、行刑衔接、有奖举报、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方面,集中实名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3.聚焦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制定重点检查项和法律指引,发布典型执法案例,重点打击安全(消防)通道堵塞、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外包外租等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将重大隐患相对查处数量、重大隐患立案率纳入考核指标,组建小分队开展“暗查暗访”和“回头看”执法检查,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整改闭环。

(五)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持续夯实执法队伍能力。集中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解读,对疑难案例进行研讨,建成培训考试题库,坚持学员逢训必考,提高培训质量。举办全国首次为期三个月的新入职执法人员培训班,通过“线下+线上”课程设置,融入体能训练、模拟法庭、模拟听证等内容环节,助力新入职执法人员实现角色转变,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2.推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厅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厅机关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要求认真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在重大政策研究、地方立法、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机关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

4.全方位开展应急普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项活动列入全省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做好《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和省电台“谈法论治 ”栏目等工作,会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组织参加全国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并承办实操比赛和全国总决赛,江苏代表队总决赛第一名获应急部、司法部、、教育部、人社部和全国普法办表彰。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以安全形势之稳为全省经济大盘之稳夯实基础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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